藥店不得經營醫療器械等非藥品,淄博市下個月將對藥店實現監控
加入時間:2012-08-28 15:02:02 當前新聞點擊率:4601
【普朗醫療】訊 如今,醫療行業競爭越發激烈,市場秩序難免出現混亂。制假售假,藥店經營醫療器械、日用百貨等非藥品,這樣的非法行醫行為嚴重影響市場環境。為了加強規范市場準入和定點醫療機 構經營行為,淄博市從9月1日起將實現對藥店實時監控,確保定點零售藥店無經營、擺放化妝品、醫療設備等違法行為。 近日,淄博市出臺了《淄博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住院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淄博市城鎮基本醫 療保險門診定點醫療機構管理辦法》和《淄博市城鎮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店管理辦法》,自今年9月1 日起施行。該管理辦法從定點單位準入、定點單位監管以及定點單位違規處罰等方面作了明確規定。 今后淄博將根據參保人數、區域分布等情況,按照總量控制、合理布局、擇優定點的原則,確定定點 單位的數量,并實行動態管理。新增住院定點醫療機構為二級以上醫院、實行基本藥物制度的一級醫院( 社區衛生服務中心);門診定點醫療機構實際使用面積不低于80㎡;定點零售藥店實際營業場所使用面積 不低于100㎡,藥品零售連鎖企業門店不低于70㎡,專營醫保目錄范圍內藥品的不低于60㎡。 定點單位的進、銷、存電子臺賬與醫療保險管理信息平臺實現聯網監控,定點零售藥店安裝電子監控 設備,實現經營藥品的實時監控。門診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禁止經營、擺放化妝品、日用百貨、 洗滌用品、食品、保健品或經營醫療器械等非藥品。對于定點醫療機構的違規行為,將根據違規輕重的不 同情形,暫停醫保服務1個月、3個月,6個月,情節特別嚴重的取消定點資格。廣大市民如果發現此類行為 可積極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