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醫改推行“陽光采購”的新政策
加入時間:2013-05-22 11:05:34 當前新聞點擊率:3121
普朗醫療器械網訊 在5月8日召開的深圳醫改大會上,相關資深專家結合時代潮流和現狀,推行時下比較熱門的“團購風”。具體實施模式就是該市醫管中心管理的11家市屬醫院將建立集團化、網絡化、動態化的“陽光采購”新模式。
“將改革大型醫療設備、器械和醫用耗材的采購、配置現狀,探索利用全市公立醫院管理中心平臺,統一采購、配置公立醫院大型設備、醫療器械和醫療耗材,堵住公立醫院以往各自為政,采購設備和耗材的制度漏洞,剝離公立醫院的醫療設備檢查收益。”深圳市醫改辦主任沈毅如是指出。
對此,醫療器械行業資深專家陶篤純向本報記者坦言,“陽光采購”模式若能真正“陽光化”推行,是規范采購行為、降低采購價格的有效手段,也是改進和加強醫療機構管理、促進降低醫療成本的有益探索。然而,醫管中心能否真正改變公立醫院“管辦不分”的狀況,以及能否防止因權力集中而產生新的腐敗等問題仍需拭目以待。
長期以來,醫療器械銷售的采購招標一直被認為“水很深”。有業內人士分析認為,醫療設備采購雖是政府采購,但醫院在制定設備參數時已具有一定的主導性,參與評標的醫療專家也有主觀性。設備供應商可以通過對院內相關負責人進行“公關”,從而以供應商提供的儀器參數來設置采購標準,導致“定向招標”。
“部分采購單位在標書的書寫上已有明顯傾向性,規定了不可偏離的項目,例如必須使用某款軟件,而這款軟件只有特定廠家具備,致使其他符合要求的廠家被排除在外,不能入圍。”陶篤純如是直言。
由于醫療設備具有精密度高、配套性強、價格昂貴、技術更新更快以及工作環境要求高等特點,專家表示,統一采購的目標是降低分散采購的選擇風險和成本,將醫療機構在一定時期內需要采購的設備集中一起進行采購,以獲得采購的規模效益。
“醫療機構是否真正需要這臺設備,由誰來把控?這臺設備應具有哪些功能,如何避免傾向性明顯的參數書寫,由誰來把關?這兩個問題值得深思。”陶篤純表示。
醫管中心負責人強調,深圳11家市屬醫院使用的藥品、耗材、設備,將建立招用分離制度,將由市醫管中心會同相關部門進行“三定”:研究制定藥品、醫用耗材和醫用設備的招標規則和程序;制定供應商的準入條件;制定常用藥品、通用耗材和通用設備的招采目錄。實行量價掛鉤,交給政府的公共物資采購中心進行統一招標采購,在保質保量的基礎上,通過“團購”降低價格,同時堵住醫院自主采購的腐敗漏洞。
“將強化帶量采購、量價掛鉤,行政保障需求、保障質量、廉潔從業、控制成本的物資采購機制。”羅樂宣表示,這一改革先從耗材和設備開始。公立醫院的藥品目前還是全省統一采購。
在深圳醫管中心掛牌之前,國內早有北京、成都、無錫等城市已成立了醫院管理中心。而深圳醫管中心的成立,則被認為是更多地借鑒了香港醫院管理局的經驗。
業內人士指出,香港之所以能夠在有限的預算下,最大限度地滿足居民的醫療需求,與香港醫管局的采購政策密不可分。
記者了解到,香港公立醫院使用的所有藥品、耗材和設備的招標采購,都由醫管局及該局下屬的7個醫院聯網統一實施及統一支付。至于采購的對象,只要是在香港設有辦事處,全球任何藥品、醫療設備及耗材供貨商都可以參加醫管局及各醫院聯網舉辦的招標活動。招標會綜合考慮各公司的能力,產品的規格和價格。與此同時,如果醫院需要某種特別的新設備,香港醫管局也有公開招標之外“單一招標”的特別程序。此外,香港各公立醫院的醫療服務與藥品設備或耗材的招標采購之間建立了有效的“防火墻”,各醫院的診療服務與招標采購活動的運作是完全分隔的。
香港醫管局主席胡定旭此前在接受媒體采訪時建議,盡管無法做到由整個國家統一采購,但是可以以省或市為單位進行。“醫院一定要脫離政府架構,成立醫管局,統一管理,統一采購,打造同一個水平的醫院,醫生可以在醫院間相互流動。藥品、器械進行統一采購,以降低價格。”
然而在采訪中,香港久紅醫院管理有限公司院長譚賁則提出了自己的疑慮。他表示,各地醫管中心或醫管局的成立,目的是推進公立醫院“管辦分開”,但又給公立醫院上了一道枷鎖,無形之中又增加了諸多管理成本。同時,由于無論醫院還是醫管中心,各自的權責關系沒有發生本質的改變,這與之前的藥品由全省統一采購一樣,藥品價格卻沒有真正降下來。
譚賁表示:“醫管中心并沒有解決公立醫院‘管辦不分’的狀況。醫院‘管辦分離’的標志是醫院是否有獨立的法人治理結構,公立非營利性醫院的諸多權限由誰賦予、由誰監督、由誰執行,單靠成立一個醫管中心或難以解決。”
“此外,香港醫療衛生資源及其管理模式與大陸地區多有不同,學習他們的統一采購模式有一定難度。國內的公立醫院以及醫管中心都沒有定價權,翻看任何一個地區醫療服務價格表,闌尾炎手術費不會超過300元,而且幾乎十多年未變。中國醫療服務價格的虛火到底在哪里?這或許并非是一個醫管局能解決的,造成其問題的根源更值得深思。”譚賁直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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