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將過期醫療器械拿給患者備用
加入時間:2014-03-04 09:36:20 當前新聞點擊率:2509
醫療器械公司網訊:產品的保質期是指產品在正常條件下的質量保證期限。如果使用過期產品,很可能給身體造成傷害。近日,杜女士反應醫院將過期醫療器械拿給患者備用。院方表示確實存在管理漏洞,以后會在這方面加強管理,現在院方已經將過期醫療器械更新。 2月25日,因母親患甲狀腺腫瘤,杜女士便帶她到東莞市人民醫院去做甲狀腺切除手術。“當時覺得東莞市人民醫院是公立醫院,無論是技術還是醫德都是比較好的,所以就去了。”杜女士告訴記者,2月27日下午,她帶母親做完手術后回到住院部,護士給了她一個急救包。 “當時也沒有細看,覺得沒什么作用,就把急救包放在柜子里。”杜女士說,2月28日,她拿出急救包看的時候發現急救包里面的器材好像過期了。“其中一包寫著"氣管套"的東西,上面寫著滅菌日期為2013年8月28日,失效日期為2014年2月24日。”杜女士說,母親是27日做手術的,這個使用期限顯然已經過期了。 杜女士表示她在3月1日去找了護士。“沒想到那些護士一聽說過期了,趕緊就從我手里把急救包搶走了。”杜女士說,還有一個護士把標簽撕毀了。 急救包都是備用 “他們這個急救包都是備用的,誰做了手術就放在誰的床頭。”據同一個病房的另外一位家屬雷女士告訴記者,之前急救包是放在她母親的那里,她母親恢復較好,沒有使用就直接給了杜女士,但她自己當時并沒有注意器械滅菌期限是否過期。 杜女士說,幸虧母親手術后恢復良好,沒有用得上急救包里的這些醫療器械。“萬一真有病人在術后出現了緊急情況,用這些過期的醫療器械,產生的后果誰來承擔? ”杜女士說。 醫院:定期對器械進行消毒處理 昨日上午,東莞市人民醫院醫務科相關負責人表示,醫療器械出現過期問題,暴露出了醫院在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漏洞,以后會在這方面加強管理,并當場對患者家屬表達了歉意。“希望家屬多一份包容。”該負責人說,現在的器械已經沒有問題了。 “所有的醫療器械都是由醫院的供應室負責,按照相關規定,還要定期對器械進行消毒處理。”該負責人說,每個消完毒的器械都要貼上有效期限,而且每次使用之前,肯定是要再次進行核對的,如果是過期的器械,對病人會造成影響,肯定是不能用的。 醫院普外科護士長表示,針對做甲狀腺手術的患者,醫院都會備用急救包,急救包內都是為病人緊急做搶救手術的各類器械。“整個病區只有一個急救包,另外兩個備用放在監護室。”該護士長稱,杜女士發現過期的“氣管套”是7毫米規格的,主要適用于兒童,另外兩個9毫米和11毫米規格的氣管套并沒有過期。 上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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